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7.06%,主要系2022年上半年公司在乘用汽车领域实现收入2,876.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8.80%,从而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6.65%,主要系公司处于战略升级的关键节点,公司在乘用汽车领域、特种装备领域加大了创新研发和市场推广力度导致研发费用、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2022年上半年,消费电子行业发展受到疫情常态化、全球供应链阻塞影响。在此背景下,公司围绕既定的战略目标,保持战略定力,坚持以技术和研发创新为支撑、以市场和客户的真实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新型战略领域的项目储备,稳步推进三条战略曲线发展,整体呈现“消费电子领域稳中有进、乘用汽车领域拾级而上、特种装备领域储备后劲”态势,为公司持续保持行业一马当先的优势及长期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从收入端来看,2022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890.96万元,同比增长7.06%。其中,第一季度消费电子行业下游工厂开工率不足,部分项目量产延后,公司承压而上、以韧克艰,营业收入逆势同比增长4.26%。随着5月份以来国内疫情逐渐稳定,复工复产的推进及各地消费刺激政策的出台,公司主要的手机及相关配件业务收入也随之回升,尤其是乘用汽车业务在第二季度继续提速放量,第二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68%,环比增长12.69%。
从利润端来看,2022年1-6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873.50万元,同比下降16.65%。主要系公司处于战略升级的关键节点,报告期内公司在乘用汽车领域、特种装备领域加大了创新研发和市场推广力度,导致研发费用、销售费用同比增加29.12%、25.01%;同时,面对疫情导致的物流受阻,公司为满足客户需求,采取了特殊物流应急方案,物流费用同比增加27.81%。但得益于客户结构调整以及成本管控能力提升,综合毛利率同比提升1.74%。
2022年上半年,公司手机及笔记本电脑业务收入基本持平,可穿戴设备、智能家电、乘用汽车业务收入实现较好增长。
具体来看,在手机、笔记本电脑相关领域,为应对消费电子行业需求疲软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一方面深挖关键客户潜能,巩固提升核心客户市场份额,重要核心战略客户如北美消费电子大客户、Google 、Microsoft、MOTO、罗技、荣耀、VIVO、OPPO等产品出货量持续提升;另一方面,不断优化产品、客户结构,积极开发高质量的新客户寻求突围,成功获取Meta合格供应商AVL资质,Acer、Asus、Sony等终端品牌订单取得突破。随着下游可穿戴设备、智能家电产品加速渗透,以及公司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开发力度的持续提升,在可穿戴设备、智能家电领域分别实现收入4,098.72万元、1,204.58万元,同比增长18.38%、24.47%。
在乘用汽车领域,凭借创新驱动理念的持续践行,以及差异化竞争战略的精准定位,公司前期与众多国内外知名车企及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交互研发的新项目陆续落地,并顺利导入小批量量产。报告期内,乘用汽车业务迎来了迅猛增长,共实现收入2,876.39万元,同比增长328.80%,其中第二季度实现收入1,733.03万元,环比增长51.57%。
在特种装备领域,继2021年在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半导体芯片主板封装领域得到突破后,公司胶黏剂产品成功在航空航天相关产品上通过技术验证并实现小批量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高位投入不动摇,研发投入达3,268.39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29.12%,为激发自主研发创新动能提供了充足保障。
在研发方向创新上,重大战略技术创新型与传统升级迭代应用型项目齐头并进。公司聚焦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等新兴行业发展趋势及技术动态,前瞻性开展多项创新型项目技术研发,积极孵化新项目,并先后取得重大突破进展。
报告期内,与某重要战略客户交互式研发的创新型动力电池绝缘涂层材料技术通过阶段性性能测试,现已进入工艺、产品系统解决方案测试和落地的关键时期;与客户合作研发的适用于更高功率汽车电机、特高压变压器性能的特种功能涂层材料顺利通过中试,待下一阶段导入量产;适用于汽车玻璃的特种油墨产品顺利通过客户阶段性技术性能测试;由公司发榜的“国产大飞机电致变色功能涂层材料关键技术研究”项目,成功在2021年度湖南省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中获得立项。
与此同时,为确保消费电子、乘用汽车行业技术领先优势,公司在现有产品和技术基础上,紧跟客户需求,不断推陈出新,主动进行产品技术升级迭代,着力解决客户痛点问题。比如,为更好满足下游终端及用户需求,开发水性防水涂料、水性喷涂油墨、高耐磨的水性皮革漆等新品。
在研发平台搭建上,注重软硬实力双提升。不仅对内实行“清零强基”人才政策,不断优化研发人员结构,研发团队整体能力进一步加强。同时栽好“梧桐树”,持续打造利于人才、专才潜心研究、干事创业的培养皿和“孵化器”。为吸引汇聚更多行业顶级专家、高端科研人才,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位于上海市青浦区的办公物业用于华东(上海)研究院及营销中心建设,基本完成全国“华东-华南-华中”三大主要研发技术平台的布局。此外,公司正式获批湖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为后续高素质人才引进,关键前沿技术研发提供有力支撑。
在研发效能提升上,公司通过持续推动精益数字化管理、升级优化PDM研发管理系统等方式,实现研发项目的全面动态管理和配方实验管理。公司检测中心正式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评审,成功获得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标志着公司实验室的管理水平、检测能力及整体实力均得到国家认可并已达到国际水平,整体科研底蕴更加深厚、技术基础愈加牢固。
为积极应对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变化,公司不断深挖下游市场需求,拓宽与终端合作边界,通过打造CMF体系建设,积极开发高附加值、新锐产品,从而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及渗透率。
在聚焦核心战略客户深挖潜力方面,公司凭借优质的服务及系统化解决方案,与重要战略终端客户合作不断深入,成功入围北美消费电子大客户重点新品类项目,全面进入小米、华为的手机、笔电、可穿戴、智能家电等多个产品序列的供应链体系,在Microsoft、Google、HP、Amazon、MOTO、罗技等客户的市占率进一步提升。同时,水性产品技术优势持续显现,在北美消费电子大客户、Amazon、Beats、罗技等终端品牌出货量持续提升,报告期内水性涂料收入同比增长12.01%。此外,特种油墨下游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宽,成为Google新项目油墨产品主要供应商,全面参与其项目开发;获得北美T公司认可,并在其路由器项目中实现批量量产;在复合板应用市场亦实现突破,报告期内特种油墨收入同比增长165.19%。
为充分把握新能源汽车行业蓬勃发展契机,公司以“技术+创新”双驱动策略深度挖掘市场潜能,以实现用户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一方面,在汽车零部件功能型涂层细分领域不断创新产品工艺、技术,匠心打磨产品品质,持续进行产品、工艺的优化升级,形成车灯用功能涂料、汽车PVD 涂料、触感涂料、PU类/钢琴黑涂料、汽车水性涂料五大类具有独特优势和差异化的汽车涂层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在前期取得诸多知名车企供应商AVL资质认证,以及与众多国内外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基础上,全方位加速推进各在手项目的落地。公司产品已先后在北美 T 公司、比亚迪、蔚来、理想、吉利、广汽、上汽通用五菱、柳汽、长城、丰田等新车型上实现配套量产,产品认可度和口碑不断提升,行业影响力日益扩大,并获得大量新项目试样及交互研发机会,为后续业绩持续快速增长伏笔铺垫。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31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9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4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6,152,000.00元。由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共计人民币51,760,236.35元,余额人民币634,391,763.65元已于2020年6月2日通过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开设的账号632038075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交易所手续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67,125,685.24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9,026,314.76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2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29927号)。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专户管理,对存放、使用做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
2020年6月4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井湾子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麓山支行、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职责、权力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协议的具体要求履行。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2020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65,385.8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项目自筹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32041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0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8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
2021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购买保本理财协议的相关文件,购买其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40,45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9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德邦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1月17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的效率,结合全球市场、行业环境变化及募投项目建设等实际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具体实施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将建设完成期限进行延长。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经上述变更后,公司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共需增加投入8,401.25万元,全部使用超募资金进行补充。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2022年8月24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贺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公司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